第(2/3)页 “不会再有下次了,福斯特老爷。”巴尔默干巴巴的说。 “哼!算了,我可是仁慈的贵族。没办法,你们这些腌臜的下等人就是这么蠢笨。因此我决定展现我的仁慈而不惩罚你。现在,报告你的发现吧。”说完,他装模作样的在一只做工精美的台桌上展开水雾森林的地图,假装专注的研究着些什么。 ‘装模作样的蠢猪!早晚有一天咱们要砍了你。若是咱们这次打赢了,我就在赞米尔劫掠一番逃到桑德雷去,若是打输了我就趁机逃跑,反正再也不会回到坦格尼斯去了。’巴尔默心想。 但是当下巴尔默还不能显露出这种心思来,毕竟身处军队之中他的性命还没法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别看巴尔默五大三粗的,但是作为一个山贼巴尔默也倒是认得几个字,起码会写自己的名字,也能简单的拼读常用书信——这得归功于一个在他小时候曾经救了他的德鲁伊曾经的教授。 至今他都记得那个德鲁伊姐姐对他说的话:“敬畏自然吧,但别恐惧它。当你面对你无法抵挡的威胁时则要顺从它,当你有机会掌握自己的命运的时候你要抓住它——生活和做事也是如此。” 从那时开始,巴尔默就成为了一个处事圆滑,能屈能伸的汉子。表面上他是一副墙头草的老实汉子模样,然而实际上,巴尔默内心总有自己的想法。 当他发现了一种野果子的耕种方法的时候,他勤勤恳恳的劳作,终于迎来一次丰收;当当地的贵族跑来收缴他的果树的时候,他奋起反抗,杀了官兵,但也流落山林做起山贼;当坦格尼斯派出军队来剿灭他时,他与军队打游击,躲进深山老林中逃避追杀;但当盖基特发出征召令时,他又主动带人投降并响应征召,踏上了远征赞米尔的路程。 总而言之,他不介意当个本分的农民,商人甚至店铺老板,也能够做一个有权威,有力量的山贼团领袖;在面临强权时他既能够智慧的与之周旋,又能够在面对绝对力量的悬殊时审时度势,寄人篱下以保全性命。这真是聪明人的做法——至少比普通的平民要聪明的多。 “不过目前还是老老实实的等待机会,先应付这蠢货再说。”他想。“福斯特老爷,我们的斥候发现了一股大部队的活动痕迹,据报告,他们怀疑是狮鹫领的士兵——在林子里发现了狮鹫的粪便,大量的粪便。因此他们判断敌人的数量约有2000-3000人左右。”巴尔默小心谨慎的说道。 “哈!小雏鸟们也来插一杠子!不管他们是来渔利的还是来增援小狼崽儿的,我们都要砍了他们的脑袋!2000人而已,我们的军团战无不胜。我的仆人!给我下令!传我的副官进来见我,我要召开临时军事会议!”福斯特一边双手叉腰一边颐指气使的指使巴尔默做事。 巴尔默本想劝说一下这个蠢货,不过他稍微想了想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而去给福斯特的副官传令了。 对于福斯特这个人,巴尔默这几个月以来已经了解的太清楚了——那就是一个不学无术而又好大喜功的白痴饭桶。福斯特率领的部队几乎战无不胜,那蠢货甚至还给自己取了个外号叫做“不败军神”。然而巴尔默知道,之所以福斯特没有失败过一来是因为他的副官调度有方,极为精通战争调度,二是因为坦格尼斯的军团纪律严谨,装备精良且人数众多。 在这两点绝对的优势面前,福斯特那愚蠢的战术便被掩盖住了。福斯特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自大中,这在一些吹嘘拍马的小人将“不败军神”这个称号传开之后便愈演愈烈——就连盖基特·埃克斯库申也对此深信不疑。因此,盖基特才会委派这草包独自承担进攻伐木要塞的重任。 巴尔默认为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他认为虽然福斯特最终一定能够打赢这场遭遇战,但必然会损兵折将。鹰斗士他早有耳闻,这种狮鹫领的特色兵种并不那么容易对付。特别危险的还是那些狮鹫,虽然坦格尼斯的步兵以铠甲精良,防御力极高出名,但是狮鹫这种猎手太聪明了。除非你穿戴整齐一套覆盖式盔甲,否则总有间隙能够被狮鹫得手。比如你的铠甲连接处的关节和嫩肉,当然,还有你的眼珠子。若是你仗着披坚执锐便轻视这种生物,狮鹫们就会让你体验他们的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喙。 一旦狮鹫领的部队和福斯特两败俱伤,巴尔默就可以趁着福斯特军队内部对他的控制力的下降偷偷联系那些老山贼朋友们,届时见机行事,若福斯特这样都能攻破伐木要塞,则他打头阵开进赞米尔劫掠;若福斯特夹着尾巴逃回坦格尼斯,则他不介意当一回协助者,无论是在狮鹫领任职还是在赞米尔领任职,都要比待在坦格尼斯每天担惊受怕要强得多。这也算是他这样的小人物在这个艾莎世界上苟且偷生的一点点智慧吧。 第(2/3)页